[招标] 【中海油】【变更公告】海油工程-涠洲11-2油田二期开发工程项目-海缆铺设和挖沟分包施工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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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0 11: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段(包)编号:2020-FW-GK-HYGC-1198/01标段(包)名称:海油工程-涠洲11-2油田二期开发工程项目-海缆铺设和挖沟分包施工

1、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至少两项海缆铺设和挖沟业绩(每份业绩合同中需同时包含海缆铺设和挖沟的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页、工作范围页,投标人单位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施工范围,施工船舶明细,施工设备明细,施工海域,作业水深,海缆尺寸及规格,施工时间及工期等。)

(2)业绩中所提到的船舶需与本次投标船舶保持一致;

变更为:

(1)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至少两项海缆铺设和挖沟业绩(每份业绩合同中需同时包含海缆铺设和挖沟的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页、工作范围页,投标人单位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施工范围,施工船舶明细,施工设备明细,施工海域,作业水深,海缆尺寸及规格,施工时间及工期等。)

(2)投标人本次投标拟用船舶需具备并提供至少一项铺缆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或完工证明或租赁合同。业绩证明文件需体现:船舶信息、施工内容。

2、船舶资源要求:

(1)所有施工船舶须为CCS级或其它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成员船级;船舶尺寸须满足:船长≥70m,船宽≥18m,设计吃水≥2.5m;投标人提供的船舶资料须证明铺缆船具备8台定位锚并且通过中控系统操作8台锚机移船,或具备DP定位能力。投标人提供的船舶资料须证明铺缆船在铺缆作业期间须满足蒲氏阵风5级风力,有义波高1.5m正常作业,7级风有义波高2m现场抗风。投标人须承诺现场抗风期间不损坏海底管缆。

变更为:

(1)所有施工船舶须为CCS级或其它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成员船级;船舶尺寸须满足:船长≥70m,船宽≥18m,设计吃水≥2.5m;投标人提供的船舶资料须证明铺缆船具备8台定位锚并且通过中控系统操作8台锚机移船,或具备DP定位能力。投标人提供的船舶资料须证明铺缆船在铺缆作业期间须满足蒲氏阵风5级风力,有义波高1.5m正常作业,7级风有义波高2m现场抗风。投标人须承诺现场抗风期间不损坏海底管缆。

(2)投标人需提供船舶资源分为自有和租赁,自有船舶资源必须提供自有证明(船舶所有权证书);租赁的船舶资源,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租赁协议或唯一租赁意向证明(证明本次投标此意向船舶仅供投标人使用)。

3、招标文件发售日期延期至:2021年1月4日

4、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1月18日上午9:30

5、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1月18日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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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链接:https://buy.cnooc.com.cn/cbjyweb/001/001001/20201229/3d465b5e-47ed-418e-97db-97688d015d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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