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海油】安全环保公司海上施工船舶污水接收及运输服务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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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9 11: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项目名称:安全环保公司海上施工船舶污水接收及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包)编号:2021-FW-GK-HYFZ-1785/01 发标日期:2021年09月18日

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安全环保公司海上施工船舶污水接收及运输服务专有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安全环保公司海上施工船舶污水接收及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项目概况:依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国家海洋局等相关部门对位于渔业功能区范围内从事海上石油勘探开发及海洋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水零排放的要求,结合我公司污水处理能力,要求乙方对项目施工中产生的船舶污水进行接收、运输。
项目所在地:秦皇岛33-1S项目、曹妃甸6-4项目油田、南堡35-2CEP平台、其他海域施工地点。
服务内容简介:1、海上接收运输至码头
(1)乙方负责安排不少于2艘污水接收船(且单条污水接收船的仓容不小于500 m3),赴甲方指定的海上施工地点逐船接收污水(每艘施工现场的船舶均设置污水临时存储舱)。污水接收运输船舶应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作业海域值守、按时接收施工船舶污水,每日对现场施工各类船舶产生的污水接收的频率不少于1次,待第二艘污水接收船抵达现场后,第一艘接收船离开现场。
(2) 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污水安全存储运输,且乙方提供的污水接收船不得将本船产生的污水排海,否则,由此带来的环境破坏等后果,由乙方负责。
2、码头接收运输至污水处理厂
(1)乙方应加强船舶污水接收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污水接收过程中的污染,制订船舶污水接收方案。对于船舶接收作业中回收的船舶污水,汇入渤海港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置。乙方确保配备将船舶污水转运至陆地运输车辆所需的设备设施,如抽吸泵、罐车、吊车等,并通过运输车辆安全、可靠输送至处置地点。
(2)在船舶污水运载过程中,必须按照运载操作规程进行,不得发生跑、冒、滴、漏情况。在甲板上醒目而方便的地点备妥防污器材,堵住甲板所有泄水孔。
3、本项目拟接收污水水量为10000方。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资格要求:1 营业执照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取得港航局备案回执,且备案的经营范围应包括船舶港口服务—船舶污染物接收,且接收污染物的种类至少包括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
3 既往业绩:
(1)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已完工的海上平台污水或船舶污水的接收及运输服务相关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及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 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及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 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运输船舶要求(船舶数量不少于2艘):
船舶应为投标人自有船舶或者租赁船舶,自有或租赁船舶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船舶国籍证书》(证书中需体现总吨位),租赁船舶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
船舶证书中的营运海区须为A1+A2。
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港航管理局备案回执,且备案的经营范围应包括船舶港口服务—船舶污染物接收,且接收污染物种类至少包括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
5信誉要求:
1.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 近三年内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1年09月18日到2021年09月2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诉渠道:
袁晓冬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固话:022-25802291
邮箱:yuanxd@cnooc.com.cn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渤海石油港区东六路293号

联 系 人:刘琨

电子邮箱:liukun12@cnooc.com.cn

邮 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25802251

异议受理人:毕竞华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2580609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渤海石油港区东六路293号

联 系 人:毕竞华

电子邮箱:bijh@cnooc.com.cn

邮 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25806093



公告链接:https://buy.cnooc.com.cn/cbjyweb/001/001001/20210918/aaf70c78-77f2-477a-ab05-eeb4fbe618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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