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华电福清海坛海峡300MW海上风电项目警戒船租赁招标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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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8 10:2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告标题]

(招标编号:[url=]CHDTDZ097/16-QT-15[/url])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清市龙高半岛

一、招标条件

[url=]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项目[/url][url=]福建华电福清海坛海峡300MW风电项目警戒船租项目[/url]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url=]自筹资金[/url];招标人为[url=]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url]。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url=]公开招标[/url]。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url=]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承接项目[/url]。福建省福建华电福清海坛海峡海上风电场地处福建省福清市龙高半岛东北侧,位于海坛海峡中北部,场址涉及福清市的三山镇、高山镇,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36′57″、北纬25°32′10″。根据《福建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该场址位于海坛海峡中北部,由两块区域组成,总面积约35km2,规划装机容量300MW。A区位于福清三山镇塘边村以北浅海养殖区,水深4~12m(平均潮位以下水深,下同),面积约16km2;B区位于龙高半岛北楼~北坑海岸线的东侧,海坛海峡航道区西侧之间的狭长地带,东距岸线1.3~3.0km海域浅海养殖区,水深2~5m,面积约19km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url=]1[/url]个标段,具体为:

  

[url=]标段编号[/url]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97/16-QT-1501

警戒船租赁

2艘警戒船预计租赁17个月

500


说明:

一次公告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二次公告只需报名,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一次公告已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本次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url=]【警戒船租赁】[/url]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及公司投标人应持有国家机关认可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标段内容。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近三年具有警戒船租赁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的有效合同证明材料及业主/用户联系人。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并确认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9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

6.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船舶租赁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律师事务所证明或公开媒体及相关网站证实的截屏),且在华电系统内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经证实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拟投入的船舶“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如未登记在投标人名下,则需提供投标人与“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签订的船舶租赁意向协议,且拟投标船舶无不良业绩。

9.投标人拟投入的船舶必须保证手续齐全,满足海事及船检部门相关要求。

10.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url=]2020-08-18 16:00[/url]到[url=]2020-08-25 17:00[/url]。

购买标书时间:[url=]2020-08-18 16:00[/url]到[url=]2020-08-25 17:00[/url]。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及会员注册。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CA数字证书申请。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数字证书管理-申请”,按要求申请数字证书。以便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操作弃标等环节使用,否则无法参加电子招投标。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咨询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其他同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url=]2020-09-15 09:30[/url]。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项目,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 [url=]电子开标[/url]。

开标时间: [url=]2020-09-15 09:30[/url]。

开标地点: [url=]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url]。

七、 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采购监督处。

招标监督投诉受理邮箱:zhaobiaojiandu@chd.com.cn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url=]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url]

地 址:[url=]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9层[/url]

联 系 人:[url=]任佳[/url]

电 话:[url=]010-63919825[/url]

电子邮件:[url=]renj@chec.com.cn[/url]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url=][/url]

联 系 人:[url=]赵万里[/url]

电 话:[url=]010-83565843[/url]

电子邮件:[url=]zhaowanli@chdt.com.cn[/url]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url=][/url]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url=][/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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