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海油】海油工程-货物-建造事业部青岛公司-叉车、拖板车及牵引车购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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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5 11: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项目名称:海油工程-货物-建造事业部青岛公司-叉车、拖板车及牵引车购置 标段(包)编号:2021-HW-GK-HYGC-1329/01 发标日期:2021年08月04日

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海油工程-货物-建造事业部青岛公司-叉车、拖板车及牵引车购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海油工程-货物-建造事业部青岛公司-叉车、拖板车及牵引车购置
交货期:详见项目概况
数量:详见项目概况
交货地点:青岛市黄岛区连江路492号
项目概况:(1) 8吨叉车(带旋转器):该设备主要用于场地货物搬运,结构设计应合理,转向、分铲、起升等动作灵活,便于操作,维修方便。
(2)16吨叉车:该设备主要用于场地货物搬运,结构设计应合理,转向、分铲、起升等动作灵活,便于操作,维修方便。
(3)2吨前移式叉车:该设备主要用于库房货物搬运,结构设计应合理,转向、分铲、起升等动作灵活,便于操作,维修方便。
(4)10吨掏箱叉车:该设备主要用于集装箱内货物搬运,结构设计应合理,转向、分铲、起升等动作灵活,便于操作,维修方便。
(5)60吨拖板:该设备主要用于场地货物搬运,结构设计应合理,动作灵活,便于操作,维修方便。
(6)8吨叉车(不带旋转器):该设备主要用于场地货物搬运,结构设计应合理,转向、分铲、起升等动作灵活,便于操作,维修方便。
(7)牵引车:该设备主要用于场地货物搬运,结构设计应合理,动作灵活,便于操作,维修方便。
(8)交货期:8吨叉车(带旋转器)合同签订后60日内;16吨叉车合同签订后60日内;2吨前移式叉车合同签订后60日内;10吨掏箱叉车合同签订后60日内;60吨拖板合同签订后60日内;8吨叉车(不带旋转器)合同签订后120日内;牵引车合同签订后90日内;
(9)数量:8吨叉车(带旋转器)1台;16吨叉车2台;2吨前移式叉车1台;10吨掏箱叉车1台;60吨拖板2台;8吨叉车(不带旋转器)6台;牵引车4台;
项目所在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连江路492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事业单位。投标时企业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或经评委会审议存在串标迹象的,招标人有权视相关投标无效,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1.2投标人应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1)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提供该货物的合法唯一正式授权。
(2)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4)本次接受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参与投标,此两类销售公司视为制造商。如为其全资或控股的销售公司,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3投标设备(仅限叉车)制造商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投标设备(仅限叉车)必须通过型式试验认证,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投标设备(仅限叉车)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子项目为叉车)。
1.5投标人须承诺设备制造厂家具有8年以上生产叉车的经验且该设备制造商(投标方/卖方)的信誉应保持2年内无事故或投诉记录。
2、业绩要求:
2.1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制造商近三年(2018年6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日)签署的合同至少包括:
①30台2吨或以上前移式叉车的销售业绩;
②30台16吨或以上叉车的销售业绩;
③50台8吨或以上叉车的销售业绩;
④10台10吨或以上掏箱(进箱)叉车的销售业绩;
⑤2台拖板车的销售业绩;
⑥20台牵引车的销售业绩。
投标方应提供证明其上述销售业绩的无价合同相关页,包括双方签字页、设备清单及能够明示合同签订时间、货物名称、数量及规模等页;未提供以上文件或提供文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2.2如果投标商为代理商,则还需提供投标商代理本次所投标品牌的近一年内的(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台或以上的叉车的代理销售业绩。投标商应提供证明其销售业绩的无价合同相关页,包括双方签字页、设备清单及能够明示合同签订时间、货物名称、数量及规模等页;未提供以上文件或提供文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1年08月04日到2021年08月11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标书费支付成功后,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注册页面钩选“仅参与公开招标”选项,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填写: liwei6@cnooc.com.cn)。 在联系人信息页签,按下述要求填写: 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 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海油工程-货物-建造事业部青岛公司-叉车、拖板车及牵引车购置; 招标编号:2021-HW-GK-HYGC-1329/01;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580602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liwei6@cnooc.com.cn
招标文件价格: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6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492号

联 系 人:刘琳

电子邮箱:liulin2@mail.cooec.com.cn

邮 编:266520

联系电话:0532-86752152

异议受理人:李伟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2580602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塘沽区渤海石油路688号东六路293号

联 系 人:李伟

电子邮箱:liwei6@cnooc.com.cn

邮 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25806027



公告链接:https://buy.cnooc.com.cn/cbjyweb/001/001001/20210804/a7ca66cd-e53e-484a-a777-8fe9b033d3f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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