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政府】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3米交通执法船建造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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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3 13: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项目概况

23米交通执法船建造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立德道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6号 22楼2203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07日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CWCGWX2021-08  

项目名称:23米交通执法船建造  

预算金额(元): 6600000  

最高限价(元): 6414662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合同履约期限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6414662签订合同后210天内完成123米交通执法船建造26600000新建造两艘23米交通执法船,图纸及技术文件范围内的船体、轮机、电气及所有附属设施在内的生产设计、采购、制造、设备安装、舱室装潢、试验、检验、送货及现场调试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 标项 1,签订合同后210天内完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获取采购文件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钢质和铝质)”或者“船舶建造适检条件评估报告(钢质和铝质)证书”;4.投标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企业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获取采购文件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缴费证明;5.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8月13日 至 2021年08月20日 ,每天上午 09:30至11:30 ,下午 13:3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立德道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6号 22楼2203室)  

方式:(1)不支持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线下获取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
(2)同时递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相关部门颁发的“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钢质和铝质)”或者“船舶建造适检条件评估报告(钢质和铝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售价(元): 800  



答疑地点:

答疑时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7日 13: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立德道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6号 22楼2203室)  

开标时间: 2021年09月07日 13:30  

开标地点: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立德道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6号 22楼22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及进入开评标会议室现场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全程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供应商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苏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关于近期政府采购领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锡财购函【2021】3号)等规定,每家供应商仅能委派1人参加。进入本项目开、评标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全程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接受本项目开评标场所所在地的“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参与人员离开现场时主动“扫码”再出门。(《“苏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地 址:无锡市梁溪区北塘大街19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510-82609079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印工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0510-82609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太湖新城立德道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6号22楼2203室

联系方式:0510-82109023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袁雨晴 吴敏 邵晓红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0-82109023      





公告链接: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108/t20210812_167068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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